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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五:下凡渡劫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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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梓恒来到地府,顺着火红色彼岸花的指引走过黄泉路,在三生石旁驻足,抬手拂过万年多前咏荷在三生石上刻下的他的名字,感叹世事变迁。

他走过奈何桥,见了孟婆,喝下孟婆汤,暂时忘却一切过往,投入轮回道。

天上十八日,人间十八年。转眼,秦梓恒在人间“长大成年”。

凡人的秦梓恒没有了仙气,长相倒与过去无异,轮廓依然棱角分明,身材高大笔挺,举手投足温文儒雅。

秦风和常虹枭珂隐去身形立于人界上空,静静看着熬夜苦读诗书的秦梓恒,皆皆叹了口气。

秦风叹的是他现在的身世,他本来是名门之后,有钱人家的公子哥,还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,二人青梅竹马,情投意合。后来八岁那年,父亲在朝中遭人陷害,落了个满门抄斩,他虽然被家丁偷梁换柱救出,但那女方家人怕被牵连,也就否认了亲事,不与他相认。

秦风有时会气狠狠地想,那个家丁怎么那么多事,不让他被砍头,否则爹爹早回来了!

常虹枭珂笑道:“那么容易死还历什么劫?”

秦梓恒八岁那年,改名换姓随家丁逃回乡下,他苟且偷生,寒窗苦读十载,为的是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,在朝中谋一官职,彻查父亲关于贪污受贿之案,揪出幕后陷害者,为父亲报仇,为国为民除害。

另外八岁那年与未婚妻于柔柔离别时,她说:“我等你。”冲着这三个字,他承诺:“金榜题名之时,便是我去你家提亲之日。”

“恒儿。”窗外,是对他有救命之恩的家丁秦杨。秦杨是个四五十岁的和蔼老头儿,鬓角发白,背部有些佝偻。

“爹。”秦梓恒应声,连忙放下书本,下床去为他开门。

秦梓恒离开被窝,熟睡的小家伙被搅醒,它顶着一身白绒绒的毛发伸了个懒腰,在被窝里重新寻个舒服的睡姿躺下,然后睁着两颗圆圆的猫眼看着大半夜来敲门的秦老头。

“爹这么晚怎么还没睡下?”秦梓恒瞧了一眼天,看圆月已升至头顶,明亮得可以当灯照。整座院子孤零零地陷入凄冷月华中,不远处几座民居都已熄了灯,到处陷入一片宁静,只余虫鸣,看来夜已深。

“明儿就要上京赶考了,爹给你收拾点东西。”说着,秦杨步入狭窄的小土屋,将手里准备好的书篓放在地上,翻着书篓介绍道:“这里面啊,日常药品和用品都有,防蚊虫的,擦伤的,闹肚子的,上火的,晕船的等等我都一一作了记号,还有,这个是我前几天山里刚砍下的竹子做的水壶。”他老脸堆笑,向他展示自己的木雕工艺。

“不用麻烦了爹,”秦梓恒握住他还在翻书篓的粗糙老手,“这里离京城不远,我很快便考完回来了。”

“要的要的!一个人出门在外,一定要考虑周全。”

“好。”虽不是亲爹,但他一直将他视如己出。为了他不担心,他选择乖乖听话。

得到答应,秦杨这才满意,“那我先歇下了,你不要熬太晚,明儿还早起赶路呢。”

“我知道了,爹。”

送走秦杨,秦梓恒回到被窝里,继续捧起书本。熬夜看书已成习惯。看主人回来,小白猫立刻起身,钻进他怀里,蹭了蹭他。

“阿白,去玩。”他一手捧书,一手揉了揉白猫的头,大掌握住它脖子之下的身躯,将它放在枕头上,自己则是继续借着微弱的油灯光看着书。

乡下土地多,但基本都做了菜园和农田和猪圈,所以他的房间特别窄小,只有一张炕和一个书柜,但这不妨碍他的生活,他有书便足够了。另外,他还有只小宠物,自打有记忆开始,这只小白猫便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,十八年如一日。

除却书和猫,若说他还有珍贵的宝贝,便要算上他脖子上戴的一块红玉。玉身通体火红,水滴形状,由一根红绳系着,打从有记忆开始,玉便存在了,连亲生爹娘也不知道玉哪来的。

这玉却也神奇,能辟邪驱恶,能逢凶化吉,每每遇上什么危险,玉总会发出微光,护他不受伤害。

起初爹娘担心是妖物,后来秘密请得道法师鉴定,才知道是神物。但这神物是怎么来的呢?谁也说不清,法师也不甚了解,只说:“既是有缘,便收好罢。”

被唤作“阿白”的小猫不甘被冷落,从枕头上跳起来,一蹦一跳跳回他怀里,偏要躺他怀里睡,秦梓恒拿它没辙,只好由着它去,岂知那猫还不安分,竟张口咬着他的袖子往床头拉。

他知道,它在催他睡觉了。他读书读了十几年,这个动作它便做了十几年,年复一年日复一日,夜夜提醒他该休息。他真要怀疑这只小东西是不是修炼成精了,它不止听得懂他说话,也会催他睡觉叫他起床。

乡下穷,他们村没几户人家,也就没有人打更报时,他们家也没有计算时间的沙漏,要知道什么时辰,问问阿白便知道。所以当阿白催了,他便合上书,吹灭油灯,脱下外衣钻进被窝里,搂着阿白一起进入梦乡。他早就习惯阿白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。

咏荷也已经习惯白天变成白猫守着他,晚上便施法令他睡得香沉,再变回人形与他相拥而眠。

“喵~”变回人形的咏荷冲着他睡沉了的睡颜学猫叫,得意洋洋地用发丝搔搔他的脸,看他因痒而抓了抓脸,却不会醒来。

凡人的他若是知道十八年来一直陪他睡觉的不是猫而是个大活人,不知会不会被吓坏呢?

咏荷习惯性钻进他怀里,将他的手放在自己腰上,自己也搂着他舒舒服服沉入梦乡。在天亮之前,又率先醒来,变成猫咪的模样,喵喵喵地叫他起床。

“阿白早啊。”他睡眼惺忪,揉揉咏荷的猫头,打个哈欠便起身穿戴整齐,外出洗漱,尔后回来抱着她上厨房吃饭去。

咏荷不是真猫,肯定不吃搁地上的食物,一开始她就喜欢爬在饭桌上抢他的粥和馒头,但那时候秦梓恒还小,不懂事,所以不介意,倒是他爹娘,常常说他:“你爱小动物我们不反对,但动物脏啊!你怎么能吃它吃过的东西?”

咏荷听得懂他爹娘的话,明白他们的担心,所以只偶尔两人独处时会为了玩而抢他食物,久而久之,秦梓恒也习惯了,以至于长大后的现在,他竟养成和一只猫同吃一个馒头的习惯。

对于目前的生活,咏荷很满足。心情开朗了,病痛也就少了,很意外这次撑了十八天没有发病,才可以在人间陪他十八年。原本以为分手后便没有机会再靠近他,亏得遇上他要历劫,这才白白赚了个“十八年”朝夕相处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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