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他会写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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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峰傍晚回来,看见宁小石围在胡荞身边,两人有说有笑的,不知在聊些什么。

宁小石听到动静抬头,看到是宁峰回来了,立刻开心地叫了一声“哥”。

宁峰“嗯”了一声,眼神瞟到胡荞身上,只见她正拿着笔写着娟秀的小字,字迹工整,有几分看头。

胡荞竟然会写字?

宁峰觉得很不可思议。

把弓挂在墙上,经过胡荞身边的时候,宁峰再次忍不住瞥了胡荞,却发现她从始至终都没有抬起头看过自己一眼。

胡荞今天有点反常啊!

宁小石看着宁峰的身影消失在通往后院的走廊里,转过头悄声对胡荞说:“嫂子,其实我哥的字写得可好了,但是他就是不肯让别人知道。”

“他不让别人知道,那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胡荞停下笔,疑惑地看着宁小石。

她是从小练书法才能稍微把毛笔字写一写,宁峰是在养母家长大的,按照丁氏这个尿性,自己亲生儿子都不准读书,还能让宁峰写字?

“我有一次看到他在写信,字可好看了,可我让他帮我写家里的对联,他又推说自己不会写字。”

宁小石说着沉吟了一会儿,又自顾自地说:“还有一次,我看到大哥有一枚印章,上面刻着什么什么军印,想仔细看的时候,大哥却不准我看了。”

“军印?”胡荞诧异,这个时代的军印好像是拥有很大权力的东西吧,怎么会流落到乡野中来呢?

想是宁小石认识的字有限,把别的不认识的字随便乱读一通吧。

正说着,宁峰从后院走进了屋子。

宁小石已经拿到胡荞给他写的千字文,把纸张左一张藏在鞋子里,右一张藏在衣服前襟和衣袖里,跟胡荞和宁峰道了个别,笑嘻嘻地回家去了。

宁峰走到桌前,看着胡荞废弃的稿纸上工整的小字,疑惑道:“这字真的是你写的?”

“嗯,有问题吗?”

宁峰点头:“我记得以前的你大字都不识一个。”

“哦,以前都是骗你的。”胡荞知道宁峰说的是原主,淡淡地道,“其实我会的字可多了,以后你可能还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我。”

“你的确变了很多。”宁峰用探究的眼神盯着胡荞,“以前的你只要心中稍微有点怒气,就会像河东狮吼一样发飙,现在的你……有气都知道憋在心里了。”

“没有啊,我生什么气啊。”胡荞说着,忍不住横了一眼宁峰,这家伙真是自作聪明,他以为他会读心术吗,凭什么平白无故断定别人生气?无聊!

“是吗?”宁峰再次点头,脸上却是一副不相信的神情,“你要是没生气,今天我回来了你怎么连眼皮都不抬一下?”

“我那时候可能是在思考人生,或者正准备放个屁,难道这个时候还得朝你摇尾巴叫欢迎欢迎吗?”胡荞瞬间板起了脸。

哼,虽然她为了留在这里,一直很努力地去迎合宁峰的喜好,可是犯不着连他进门这种小细节也要注意吧?宁峰要是个老板,肯定得挑剔死!

谁知宁峰却缓缓地摇了摇头,语气越发笃定:“前一个月几乎每天下午我进门,你都会先睁大眼睛,然后朝我眨眼,再笑一下,但是你今天没有。所以我断定,你肯定是在生我的气。我想知道是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好,惹你不高兴了?”

“你观察我观察得这么仔细?”胡荞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宁峰。

她不记得他进门时有看过她,他的眼神总是很疏离,直直地看向她身后,以至于她总是觉得自己热脸贴上了冷屁股,还在心底暗暗叫不平。

宁峰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,不过转瞬即逝:“所以现在能告诉我你生气的原因了吗?”

“嗨,这原因还有那么重要嘛。”胡荞小声嘀咕,复而又变得有些颓唐,“你大概已经做好让我离开的准备了吧。”

宁峰抬起头,带着讶然的眸光扫向胡荞:“胡荞,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你离开。”

“你确定?”胡荞笑了笑,宁峰这可就睁着眼睛说瞎话了,她刚醒来那阵子,宁峰还叫她趁着他要进山三天赶紧离开呢!

而且,就是在原主的记忆中,宁峰吵架的时候也没少说过这种话吧!

宁峰垂眸:“我以前的确说过,但是最近你的改变我都看在心上,就再也没有生过这种念头。”

胡荞更是觉得好笑,直接问道:“那云香呢,你把打来的猎物给云香是什么意思?旧情复燃?放心,我是有自知之明的,如果云香想跟你住一起,我可以给你腾地方!”

听了这半天,宁峰才意识到原来胡荞在意的是这个,他深深地看了胡荞一眼,转身走进房间。

出来时,他把手上的布口袋递给胡荞。

胡荞把袋子打开,袋子里竟然躺着二两白花花的银子!

二两银子在农村可是很少见的,宁峰只是个小小的猎户,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?

胡荞感觉很疑惑,便也直接问了出来。

宁峰带着几分憧憬地说:“这几天打了几头野猪,拿到村长家换来的,我看你身上的衣服破了,就想带着你去城里买点衣服。”

“所以,你把猎物给云香,不是送给她,而是为了换钱给我买衣服?”胡荞忍不住追问。

她真的没有想到,今天她还在生宁峰的闷气,觉得宁峰不顾她的感受公然勾搭云香,没想到宁峰竟然不声不响地存了这么多钱,想要给她买衣服,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。

“可是,你和云香才是青梅竹马,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”

想到过往的事,宁峰眼中无波无澜:“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,既然我们现在关系更密切,我不对你好,难道对一个外人好吗?”

“外人?”胡荞细细品嚼着这两个字,心里乐开了花,这是不是意味着宁峰已经在心里把她当成“内人”了?

可是她还没高兴多久,一断难堪的记忆涌上心头,打破了她美好的幻想。

她差点忘记了,在被离婚的父母抛弃在孤儿院的那刻,她就立下了誓言,这辈子是绝对不会嫁人结婚的,也不会生儿育女,让后代跟着自己吃尽这世上的苦。

虽然她一穿越过来就嫁为人妇,但是,他们毕竟还没有同房,也没有生下孩子,以后只要没有感情牵绊,要走不过分分钟的事。

所以胡荞啊胡荞,你可千万不要贪恋一时的甜言蜜语,让自己陷入无止境的感情泥淖中,这辈子注定在痛苦中挣扎,必须得时刻保持冷静,镇定!

宁峰见胡荞脸色突然变得不对劲,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:“你怎么了,有哪里不舒服吗?”

“没有。”胡荞连忙转过头,避开宁峰的手,“我只是在想,你对我那么好,我以后一定要报答你。”

对,她想通了,只要想着宁峰今天给她的一切都是要报答回去的,在接受宁峰对她的好的时候也能心安理得一点了。

可是她却没注意,在听到她的话之后,宁峰的脸色瞬间暗沉了不少。

第二天一大早,胡荞和宁峰早早起床赶往镇上。

出发之前,宁峰换上了一套常服,虽然材质普通,可是穿在他身上却把他玉树临风的气质显露出来了,就是不比王公贵族,也是富余家庭里的公子哥形象。

反观胡荞,虽然这些日子吃的东西多了,丰腴了起来,但是因为脸上的脓包,她还是显得很丑。

和宁峰站在一起,更加显得一个是天上的云,一个是地下的泥。

胡荞真是又气又恼,又无可奈何。

山门镇今天可热闹了,因为今天赶集,很多附近的农民推着车子来卖家里的特产。

在成衣铺,店里的女老板看到宁峰,立刻笑脸相迎,可是当她看到跟在宁峰身后的胡荞后,吓得“哎哟妈呀”一声,差点儿摔倒在地上。

“世上怎么有这么丑的女人?”女老板好不容易站稳,扶住胸口,对宁峰说:“像您这么玉树临风的公子爷,怎么带了个这么丑的女仆啊。”

宁峰伸手握住胡荞的手,轻松地说:“店家,这是我内人,不是女仆。”

“哎哟喂!”女老板更是被吓了一跳,脚上一滑差点摔倒。

“怎么可能……”她伸出颤抖的手指,指了指宁峰俊美绝伦的脸,又指了指胡荞的脸:“这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两个人,怎么可能是夫妻?哎呀,真是暴殄天物啊!”

胡荞顿时不乐意了,什么叫暴殄天物,她长得丑怎么啦,长得丑就不能穿漂亮衣服啊?长得丑就应该在付钱的时候被人指着鼻子嘲笑啊?实在是太可恶了!

刚要发作,宁峰便伸出两根修长的手指掰过胡荞的脸,微微一笑,道:“哪里丑了,我觉得很美啊。”

女老板差点倒在地上去了:“什么,你说这个女人美?公子爷,您眼睛没毛病吧?”

宁峰点头,语气真诚:“我是真的觉得很美的。”

女老板眨了半天眼才让自己的眼睛从刚才的受刺激状态中恢复过来。再次看了胡荞一眼,她现在无比怀疑自己看错了人。这位公子爷一定是在说别的女人美,对,一定是的!

女老板唤来伙计招待胡荞和宁峰,自己跑到里面去上眼药了。

胡荞早已被宁峰突如其来的称赞迷得晕头转向,她摸了摸自己的脸,不由得怀疑是不是真的变美了。

侧过头对着镜子一照,靠,还是那么丑嘛,满脸的痘痘。

等等!

自己脸上这痘痘好像比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少了很多了!

难道真的是自己找的那些草药用疗效?

看来如果一直服用下去,未来的效果是很可期的。

胡荞有点儿等不及看到自己变美的样子了。

在成衣店选了两套比较朴素的衣服,胡荞还给宁峰也选了一套。

走出成衣店,附近就是一溜的小吃摊,胡荞早就对这种正宗手艺的糖果垂涎三尺了,她买了两串冰糖葫芦,两块米糕,回过头却发现不见了宁峰的身影。

“宁峰?”胡荞向四周张望,发现宁峰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贴着告示的墙下。

胡荞朝宁峰走过去,看到宁峰在看墙上贴着的告示,握紧了拳头,面色阴冷,眼中一片阴霾。

胡荞心头一跳,便也往墙上的告示看去,墙上正中贴的是一些正经公函,由丞相府颁布,其余的没有什么特别的。

“怎么了?”胡荞推了推宁峰。

宁峰转过头,扬起手朝胡荞头上劈来。

胡荞吓得连忙后退,眼看那一掌就要劈到自己头上的时候,宁峰的手落了下去,眼中的神色也逐渐变得清明。

“胡荞?”他疑惑地看着胡荞,“怎么是你?”

胡荞看到宁峰终于恢复正常,心中一阵万幸:“不是我你以为是谁啊?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的样子好可怕,我都被你吓到了。”

宁峰默然不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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